| 加入日期: | 202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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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qū): | 青海省 |
| 內(nèi) 容: | **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受**省平弦藝術(shù)保護傳承中心委托,擬對****年***萬元公共文化體系建設(shè)項目(第二次)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xiàn)予以公告,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yīng)商前來參加磋商。 項目名稱****年***萬元公共文化體系建設(shè)項目(第二次) 項目編號**匯海源磋商(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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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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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80萬元公共文化體系建設(shè)項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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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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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磋商(貨物)202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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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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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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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預(yù)算控制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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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15萬元(大寫:陸拾玖萬柒仟壹佰伍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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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包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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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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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磋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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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nèi)容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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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yīng)商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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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yīng)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wù)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guān)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chǎn)品和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 單位負責(zé)人***
(3)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shè)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wù)的供應(yīng)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 本項目不接受供應(yīng)商以聯(lián)合體方式進行磋商;
(5) 經(jīng)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dāng)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磋商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wǎng)站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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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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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文件發(fā)售起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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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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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文件發(fā)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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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或網(wǎng)上購買,不支持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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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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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份(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資格不能轉(zhuǎn)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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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文件發(fā)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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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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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yīng)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fù)印件、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副本復(fù)印件、稅務(wù)登記證副本復(fù)印件或三證合一副本復(fù)印件及公司介紹信或法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人、被授權(quán)人身份證復(fù)印件。以上資料除原件外均需加蓋公章。(采購代理機構(gòu)對以上資料留存?zhèn)浒。?
注:需網(wǎng)上購買標書的供應(yīng)商應(yīng)將以上材料掃描后發(fā)至我公司聯(lián)系郵箱,在郵件中標明購買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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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
地址:***
2021年4月22日 上午09時3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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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 上午09時3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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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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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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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及聯(lián)系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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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青海省平弦藝術(shù)保護傳承中心
聯(lián)系人***
電 話:0971-8239397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西關(guān)大街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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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gòu)及聯(lián)系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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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箱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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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寧城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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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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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匯海源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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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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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650330180100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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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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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購網(wǎng)》、《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wù)平臺》發(fā)布。
2.針對樂器對音質(zhì)、音色等需求的特殊性,本次磋商要求供應(yīng)商提供部分樣品。并需保證所有交貨產(chǎn)品均能達到或高于所提供的同類樣品的品質(zhì)。具體要求如下:
針對樂器對音質(zhì)、音色等需求的特殊性,本次磋商要求供應(yīng)商提供部分樣品。并需保證所有交貨產(chǎn)品均能達到或高于所提供的同類樣品的品質(zhì)。具體要求如下:
(1)樣品規(guī)格:詳見“第六部分 采購項目要求及技術(shù)參數(shù)”。
(2)遞交時間:與競爭性磋商響應(yīng)文件同時遞交,逾期不予接收。
(3)遞交地點:同磋商地點。
(4)樣品要求:供應(yīng)商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要求擺放樣品,并提供一份樣品清單。
(5)包裝要求:樣品包裝須密封完好,不得做任何標記,不得出現(xiàn)與供應(yīng)商、產(chǎn)品相關(guān)的商標品牌、型號、公司名稱等所有標示信息,須提前將所有標示信息進行封貼,否則樣品展示打分項不得分。
(6)退還時間:未成交供應(yīng)商提供的樣品在發(fā)布成交結(jié)果公告后退還;成交供應(yīng)商提供的樣品由采購人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在交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退還。如交貨產(chǎn)品與樣品不符或未經(jīng)采購人允許擅自變更或更換,采購人可拒絕驗收,取消其成交資格并賠償相應(yīng)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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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監(jiān)管部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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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青海省財政廳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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