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2.10.02 |
|---|---|
| 截止日期: | 2012.10.04 |
| 地 區(qū): | 長興縣 |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 具有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施工丙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地質巖土專業(yè)(類)或 水文地質工程 專業(yè)(類)中級(含)以上職稱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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