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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勘察設計公開(競賽)招標公告

信息發(fā)布日期:2005.09.08 標簽: 勘察設計招標 勘察招標 設計招標 
加入日期:2005.09.08
截止日期:2005.09.13
招標業(yè)主:;廣州市慈善會
招標代理: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 區(qū):廣州市
關鍵詞: 勘察設計 勘察 設計
 
招標公告正文
第1條 招標人



1.1名稱: 廣州市慈善會

1.2地址:***

1.3郵政編碼: 510030 ,電子郵箱***

1.4法定代表人: 盧貝拉 ,聯(lián)系人***

1.5電話: 020-81499128 ,傳真:***



第2條 招標代理機構



2.1名稱: 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2地址:***

2.3郵政編碼: 510635 ,電話:***

2.4法定代表人: 黃沃 ,傳真:***

2.5聯(lián)系人***

2.6電子郵箱***

[注釋] 招標代理機構是指接受招標人委托,為其辦理招標競賽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3條 交易服務機構



3.1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

3.3電話:***


[注釋] 交易服務機構是指為招標人和投標人提供場所、信息和咨詢服務,確認中標通知書的服務機構。



第4條 招標項目簡介



4.1名稱: 廣州市慈善醫(yī)院擴建大樓

4.2位置: 廣州市芳村區(qū)涌岸街36號

4.3投資總額約 5500 萬元,其中建安費用約 3000 萬元,按建安費用限額設計。(含人防設計)

4.4資金來源: 自籌

4.5建設規(guī)模: 12017平方米

4.6前期咨詢機構: 龍安—泛華建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注釋] 前期咨詢機構是指曾經(jīng)參與可行性研究、規(guī)劃編制、設計的機構。



第5條 招標內(nèi)容



5.1本次招標內(nèi)容為以下第 (c) 項:

(a)工程設計招標;

(b)工程勘察招標;

(c)工程勘察設計招標;

(d)工程設計和設計咨詢招標;

(e)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招標;

(f)工程總承包招標。



第6條 投標資格



6.1招標人要求的資質(zhì)范圍和等級的最低標準如下:

(a)工程設計: 建筑工程設計甲級 ;

(b)工程勘察: 綜合類甲級或?qū)I(yè)類(巖土工程)甲級,可以聯(lián)營或中標后分包;

(c)規(guī)劃編制: ;

(d)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

(e)測繪: ;

(f)其他: 。

6.2如果投標人不具備承接任務所需要的全部專業(yè)技能,可以通過聯(lián)營或分包的方式來獲得全部專業(yè)技能,分包人須經(jīng)招標人同意。聯(lián)合體成員或分包人之間分工相同的,以資質(zhì)等級低的單位業(yè)務許可范圍核定資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業(yè)務許可范圍核定資格。

6.3關鍵人員(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yè)負責人***

6.4外國企業(yè)應當提供以下能滿足建設工程項目需要的有效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國企業(yè)所在國官方文字與中文譯本兩種文本。包括:

(a)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注冊登記證明;

(b)所在國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和企業(yè)保險證明;

(c)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業(yè)組織、公證機構出具的企業(yè)工程設計業(yè)績證明;

(d)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業(yè)組織核發(fā)的設計許可證明;

(e)國際機構頒發(fā)的ISO9000系列質(zhì)量標準認證證書;

(f)參與中國項目設計的全部技術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最高學歷證明和執(zhí)業(yè)注冊證明;

(g)與中方設計企業(yè)合作設計的意向書;

(h)其他有關材料。

6.5外國企業(y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可以申請獨立參加設計招標競賽。如果中標承擔初步設計(基礎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必須選擇至少一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設計資質(zhì)并符合資質(zhì)的設計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工程設計費分配比例由合作雙方商定,協(xié)商不成視為自動放棄中標。

6.6排除投標人的準則如下:

(a)投標人未按地方性法規(guī)《廣州市建筑條例》進行從業(yè)備案登記(備案辦法見交易服務機構網(wǎng)頁);

(b)投標人不符合招標公告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資質(zhì)范圍和等級;

(c)投標人以往與本項目招標人有糾紛;

(d)投標人為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項目管理、監(jiān)理單位,或者與上述單位有隸屬關系、關聯(lián)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e)投標人已收到破產(chǎn)申請或已明顯無力清償債務;

(f)投標人由于商業(yè)或職業(yè)行為已判決為觸犯刑法;

(g)投標人在商業(yè)或職業(yè)過程中具有嚴重瀆職行徑;

(h)投標人沒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完稅義務及關于社會保障體系規(guī)定的支付義務;

(i)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提供嚴重歪曲事實的信息。

6.7如果招標人認為前期咨詢機構不適合參加投標,可以將其排除。

6.8如果投標人實質(zhì)上不符合投標資格,即使已購買招標競賽文件、已繳費、已提交投標文件,招標人可以隨時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招標人對投標人的一切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7條 招標競賽程序的選擇



7.1招標人采用以下第 (a) 種招標競賽程序:

(a)公開性招標競賽程序;

(b)選擇性招標競賽程序。

7.2如果招標人采用公開性招標競賽程序,應遵循如下規(guī)定:

(a)符合投標資格的潛在投標人均可參加投標,不受名額限制;

(b)申請人將《資格預審表》寄至招標代理機構;

(c)申請人到郵局辦理郵政電子匯款,將投標費用人民幣620元(含招標競賽文件售價500元、回郵費20元、代收交易報名費100元)以快速匯款方式匯給招標代理機構的聯(lián)系人***

(d)招標代理機構在6日內(nèi)寄出招標競賽文件、補充材料和收款發(fā)票。

7.3如果招標人采用選擇性招標競賽程序,應遵循如下規(guī)定:

(a)申請人將《資格預審表》寄至招標代理機構;

(b)招標人根據(jù)申請人的資信、承約能力、技術實力,尤其是其技藝、效率、經(jīng)驗和可信度,選定下限不小于5,上限不大于20名投標人;

(c)招標代理機構在6日內(nèi)向入選的申請人寄送投標邀請;

(d)入選的申請人到郵局辦理郵政電子匯款,將投標費用人民幣620元(含招標競賽文件售價500元、回郵費20元、代收交易報名費100元)以快速匯款方式匯給招標代理機構的聯(lián)系人***

(e)招標代理機構在6日內(nèi)寄出招標競賽文件、補充材料和收款發(fā)票。

[注釋] 選擇性招標競賽程序應貫徹透明和非歧視準則,投標人數(shù)應足以保證真正的競爭。



第8條 備標時間



8.1招標代理機構自招標公告發(fā)布第6日開始發(fā)出招標文件,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計 30 日。

[注釋] 特級和一級工程設計不少于45日,二級或以下工程設計不少于30日,概念設計不少于20日,技術較簡單的項目不少于30日,其余不少于20日。

8.2提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的接收時間不少于2小時。



第9條 投標保證金



9.1投標保證金為 1 萬元,可以是現(xiàn)金、支票或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形式。

[注釋] 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2投標保證金與投標文件一起提交,設計投標除外。設計中標候選人在商務談判前提交投標保證金,其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投標保證金。



第10條 評標和定標



10.1招標人將投標文件交給評標委員會評審,評標委員會從投標文件中選出一至三個中標候選方案,并標明排列順序。

10.2招標人安排評標費用暫定為 1 萬元,招標人按實際發(fā)生額支付外地評標專家的往返交通費用。招標人按以下第 (a) 種辦法向每個評標委員會成員支付酬金,首席評委另加20%:

(a)每日不少于人民幣 500 元;

(b)每個方案不少于人民幣 元。

[注釋] 評標費用參照審圖費用與設計費的比例,約為方案階段設計費的10%,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承包評標費用,不得壓縮評標時間。酬金建議每日不少于500元,每個方案不少于100元。

10.3招標人按以下第 (a) 種辦法確定中標方案和中標人:

(a)確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b)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方案中,依次經(jīng)過商務談判確定中標方案(中標人)。

[注釋] 財政投資項目宜采用(a)辦法確定中標方案和中標人。



第11條 工程設計費和設計工期



11.1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暫定為 103.8 萬元。

11.2方案設計階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為 15 %,方案設計費為 12.5 萬元。方案設計費全部用于對完成方案階段設計工作的投標人的補償,分配比例按照招標競賽程序中有關經(jīng)濟補償?shù)囊?guī)定。

[注釋] 方案設計階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查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按專業(yè)調(diào)整系數(shù)和工程復雜程度參照建筑工程確定方案設計費比例。

11.3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委員會的評審結(jié)果,按以下第 (b) 種辦法給予投標人經(jīng)濟補償:

(a)第1名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20%),第2至3名分別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15%),第4至6名分別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10%),第7至10名分別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5%);

(b)第1名可獲得 25000 元(方案設計費的20%),第2至3名分別可獲得 18750 元(方案設計費的15%),第4至8名分別可獲得 12500 元(方案設計費的10%)。

(c)方案設計費全部付給不中標的投標人,不中標的中標候選人分別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25%),第4至8名分別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10%)。

(d)方案設計費全部付給中標人,招標人另外向不中標的投標人付給經(jīng)濟補償,排序前5名的不中標投標人可獲得 元(方案設計費的10%)。

[注釋] 市政工程適用第(d)種辦法。

11.4其余投標費用自理,招標人不再給予投標人經(jīng)濟補償。投標人少于規(guī)定數(shù)量的,剩余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招標人向中標候選人頒發(fā)獎狀,邀請中標人出席開工、竣工典禮。

11.5如果招標人、中標人使用未中標方案,招標人按方案設計費的50%向該方案的投標人付給使用費;如果只使用未中標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標人按該部分占整個項目的比例向該方案的投標人付給使用費。

11.6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為 85 %,設計費下浮 20 %后預計為 70.58 萬元。確需另擇設計單位進行專項工程設計的,相應扣減計費額,設計費相應調(diào)整。

11.7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費的支付安排。簽訂合同5天內(nèi)支付設計費的20%;初步設計審查通過后5天內(nèi),累計支付設計費的比例不低于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規(guī)定完成初步設計階段工作量的累計比例;施工圖審查通過后7天內(nèi),累計支付設計費的80%;工程竣工驗收時,累計支付設計費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屆滿,設計費全部付清。

11.8設計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nèi)完成方案修改及建筑單體報建圖,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25 日內(nèi)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后 5 日內(nèi)完成補充、修改。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1%;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注釋] 施工圖設計工作量約為初步設計的1倍。

11.9中標人須配合工程建設需要提供現(xiàn)場指導和監(jiān)督服務,每2萬元設計費不少于1人日。

11.10招標人按以下第 (a) 種辦法要求提交設計模型:

(a)投標時不需要提交設計模型,如果報建需要,中標人必須按規(guī)定提交設計模型;

(b)投標人的設計模型與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第12條 工程勘察費和勘察工期



12.1巖土工程勘探按照承發(fā)包雙方確認的鉆探實際工程量乘以中標包干單價每米 100 元進行結(jié)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其余工程勘察費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 20 %。

12.2工程勘察費的支付安排。簽訂合同5天內(nèi),支付勘察費的20%;完成外業(yè)5天內(nèi),累計支付勘察費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內(nèi),支付勘察費的90%;工程竣工驗收時,支付勘察費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屆滿,全部付清。

12.3勘察合同簽訂后 7 工作日內(nèi)完成現(xiàn)場勘察作業(yè), 15 工作日內(nèi)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巖土工程設計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第13條 其他事項



13.1本公告為招標(競賽)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競賽)文件為準。

13.2投標人應考慮風險,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外國企業(yè)應該了解和考慮有關注冊、稅金、報關、匯率、外幣兌換出境、通信和旅行、現(xiàn)場服務等問題,以免產(chǎn)生分歧。

13.3財政投資項目付款時間以財政部門批準為準。

13.4投標人憑合法發(fā)票收費,稅金和交易服務費自理。

13.5如果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不足5人,修正招標方案,報主管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13.6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

究院統(tǒng)一購買后分發(fā)給投標人。

13.7如果招標人需要,可以:

(a)委托符合工程勘察資質(zhì)的設計中標人承擔本項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設計中標人不符合工程勘察資質(zhì),應將工程勘察分包給具備資質(zhì)的企業(yè),分包企業(yè)須經(jīng)招標人同意;



第14條 報名截止時間



本項目報名截止時間為2005年9月13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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